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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雲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」, 業經本府110 年3 月30 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06470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一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1/3/31
發文日期:2021/3/30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102906470B號
主旨:訂定「雲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」, 業經本府110 年3 月30 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06470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一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據教師法第33條第4項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檔案科)(請協助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均含附件)
附件: